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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孔子论文范文资料 与二重证据视野下的孔子删诗问题有关论文参考文献

版权:原创标记原创 主题:孔子范文 科目:专科论文 2024-03-02

《二重证据视野下的孔子删诗问题》:这是一篇与孔子论文范文相关的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资料,为你的论文写作提供参考。

[摘 要]“孔子删诗”是《诗经》学史上的重大公案.传世文献的重新解读和出土文献的利用.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文献中的“诗三百”非实指其数,而是极言其多的一个“成语”.《国语》载《商颂》十二篇可证两周之际所存诗篇数目远非今比.一般认为,孔子整理《诗经》在其晚年,然据《孔子世家》,孔子47岁时已开始修订诗书.近年出土文献尤其是“清华简”中《诗经》类文献的公布,促使人们对历史上“逸诗”问题重新考虑.刘向校书时,以“中秘书”三百余篇去重留存今本三十二篇,从方法与数量上皆与孔子删诗相类.

[关键词]孔子删诗;诗经;二重证据法;出土文献;清华简

[中图分类号]120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3541(2016)04-0001-04

“孔子删诗”是《诗经》学史上的重大学术公案,其源头可以追溯到《史记》.司马迁在《孔子世家》中说:

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始于衽席,故曰‘《关雎》之乱以为《风》始,《鹿鸣》为《小雅》始,《文王》为《大雅》始,《清庙》为《颂》始.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礼乐自此可得而述,以备王道,成六艺.

《史记》中关于《诗经》系孔子删定的记载,为《汉书·艺文志》所采信.三国时,吴人陆玑作《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其中叙述“四家诗”源流,言《毛诗》时称:“孔子删诗授卜商,商为之序.”由此,“孔子删诗”成为这一学案的经典表述.

首先对“孔子删诗”说提出质疑的,是唐人孔颖达.他在为郑玄《诗谱序》所做的《疏》中指出:“书传所引之诗,见在者多,亡逸者少,则孔子所录,不容十分去九.马迁言古诗三千余篇,未可信也.”孔颖达提出的“书传所引之诗”问题,基于文献统计,所论颇为有力,在后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历代学者如郑樵、叶适、朱彝尊、崔述皆依此反对“孔子删诗”之说.虽有欧阳修、马端临、顾炎武、王崧为“删诗”说多方辩解,终未能动摇孔颖达立说之本.

近代学术史上,孔子是否曾经“删诗”的问题,也是学者的重要关注对象.1925年至1926年左右,古史辩派重新探讨中国早期历史的时候,学者对这一问题多有讨论,相关文章录入《古史辩》.张寿林在《(诗经)是不是孔子所删定的?》一文中,持否定孔子删诗之说观点.胡适的《谈谈(诗经)》亦持此论.由于胡适的学术地位,否定孔子删诗说在当时成为定论.虽有个别学者如华钟彦先生极力反对,亦难挽狂澜于既倒.

回顾学术史,反对“孔子删诗”说者最重要的一条论据,是文献中“诗三百”一语的存在.孔子屡言“诗三百”,见于《礼记》和《论语》等先秦文献.《论语·为政》篇载孔子语:“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在《论语·子路》篇中,孔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礼记·礼器》记载孔子论及“诗”与“礼”的关系说:“孔子曰:‘诵诗三百,不足以一献.一献之礼,不足以大飨.大飨之礼,不足以大旅.大旅具矣,不足以飨帝.毋轻议礼.’”论者据此以为,孔子既屡言“诗三百”,说明在孔子以前已经存在一种篇数约为三百的《诗经》文本.以“诗三百”为《诗经》专名,“三百”为《诗经》篇数,似成为学界共识.此说与文献引《诗》之疑相互支撑,几将孔子不曾“删诗”之说铸为铁案.然而考察文献可知,这一认识实为误解.

先秦文献中“三百”联言的词语,出现频率很高,往往并非实指,而是极言其多的一种修辞手段.从词汇学的角度来说,它属于王国维先生所言“成语”.王氏在《与友人论诗书中成语书》中,首先揭示了先秦文献中的这一语言现象.王国维说,《诗》《书》中“成语之意义,与其中单语分别之意义”有所不同.《与友人论诗书中成语书》关于《诗》《书》成语的论述是孟子“不以文辞害”(《孟子·万章上》)说的现代学术表达.

作为“成语”的“三百”,在先秦文献中最为典型的用法,莫若《左传》关于魏擘“距跃三百”“曲踊三百”的记载.《左传·僖二十八年》记晋军攻人曹国后,大将魏肇严重违犯军纪,且胸部受重伤.晋文公“欲杀之,而爱其材.使问,且视之.病,将杀之.”“病”为受伤极重之意.魏辈知文公意,“束胸见使者”,“距跃三百,曲踊三百”,以示尚健,从而保住了性命.关于“距跃三百,曲踊三百”的意义,杜预对此注解说:“距跃,超越也.曲踊,跳踊也.百犹励也.”孔颖达为《左传》所作《疏》指出:“以伤病之人”“不可为六百跳也.”其实,用力连续跳高、跳远六百次,不但重伤者不可能,对于身体强健者也是难以做到的事.

“三百”一语在《诗经》中不乏用例.《小雅·无羊》有“三百维群”,《曹风·候人》有“三百赤芾”.《魏风·伐檀》中,“三百”一语三见,即:“胡取禾三百廛兮?”“胡取禾三百亿兮?”“胡取禾三百困兮?”以上所用,皆极言其多,是一种文学性的修饰语言.倘以为“三百”系实指,并用来释读相关诗篇,则不免焚琴煮鹤之讥了.

讨论“诗三百”的问题时,经常被引用的材料还有《墨子·公孟》篇的“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应当注意的是,《墨子》这里所说的“诗”,是泛指先秦礼乐文化制度中综合艺术的术语.“诵、弦、歌、舞”达“三百”之多者,言其大肆演乐,与“孔子删诗”中的“诗”(特指作为文学文本的《诗经》)含义是不同的.否则,“舞诗”即不能成辞.

由上述可知,孔子所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意为:诗有许多篇,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思无邪”.“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意为:读诗很多,不能治理内政、行使外交;读得再多,也没有什么用处.总之,《论语》等记载孔子所言“诗三百”一语,既不能证明孔子之时或之前已存在数目为三百篇的《诗经》文本,自然不能据此否定“孔子删诗”之说.

既然孔子之前所存“诗”篇数目完全可能大大多于三百,那么,为什么会出现“书传所引之诗,见在者多,亡逸者少”这一文献统计现象呢?我们认为,这是战国时期的传《诗》统绪使然.王国维先生指出,孔子之后,“诗”之传承有“诗家”与“乐家”之别.他说:“诗家习其义,出于古师儒,孔子所云‘言诗’、‘诵诗’、‘学诗’者,皆就其义言之,其流为齐、鲁、韩、毛四家.”“孔子删诗”,是“诗家”成立过程中的标志性事件.《诗经》由孔子删订后,篇目确定.孔门弟子及其后学皆据此传承,孔子所定《诗经》文本建立起了在先秦儒学中的经典地位,从而影响到其后各种文献的引《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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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二重证据视野下的孔子删诗问题为适合不知如何写孔子方面的相关专业大学硕士和本科毕业论文以及关于孔子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相关职称论文写作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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